北交所开市以来累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近七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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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在把好企业上市入口关方面持续从严。自开市以来,北交所累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68项,涉及61家(拟)上市公司和8家中介机构。违规事由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违规”,共有24家。而违规所涉及的对象大部分都是实际控股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
据最新一期北交所官网发布2022年11月的“关于对(拟)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显示,11月共有8家公司被北交所采取监管措施,其中7家为已上市公司,1家正处于发行状态,尚未正式上市。上述8家公司中,同心传动、华密新材和龙竹科技等5家公司被北交所“口头警示”,其余3家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根据北交所相关规定,证券发行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破产管理人、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出现违规行为的,北交所或业务部门可以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监管措施包括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限期改正等15个种类。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自北交所开市以来,累计共采取自律监管措施68项,涉及61家(拟)上市公司和8家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措施类型包括“口头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等。其中,“口头警示”累计54项,占比接近80%;8家公司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4家公司被出具警示函;同力股份1家公司被约见谈话。而违规事由中,信披违规的公司最多,共有24家,占比35%,减持预披露违规的公司有9家,占比13.2%,股份回购违规的公司有8家,占比11.8%。此外,还涉及公司治理违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关联交易违规、重大会计差错、权益变动违规、敏感期交易违规、违规收购、短线交易违规等问题。
记者梳理发现,68项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案例中,(拟)上市公司违规所涉及的对象大部分都是实际控股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北交所开市至今,已对50家(拟)上市公司的实际控股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违规情况进行处罚或公示,占比达74%。其中,所涉违规事由以信息披露违规为主,15家公司的“关键少数”人员“中招”。此外,还涉及“关联交易违规”“公司治理违规”“股份回购违规”等问题。
北交所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自设立以来,注重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在把好入口关的同时,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紧抓“关键少数”,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早在去年11月北交所开市前夕,北交所就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对相关主体的一些违规行为,通过自律监管措施进行约束。今年以来,北交所一直强化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监管,特别是针对“关键少数”违规行为,北交所打出了一系列事前规范的“组合拳”,包括开展系列合规培训、组织全体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签署规范运作承诺书,及时传递监管要求、提示违规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