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债券平台 跨境债券挂牌业务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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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深交所已于12月16日发布《大湾区债券平台跨境债券挂牌业务试点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启动了大湾区债券平台跨境债券产品挂牌服务试点工作。

《指引》明确,大湾区债券平台定位于跨境债券的信息披露及相关服务,试点范围为在中国香港地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离岸人民币债券产品(以下简称“跨境债券”),且发行人应为中国政府类发行人以及优质企业类发行人。大湾区债券平台的投资者,为可认购跨境债券的内地机构投资者和中国香港地区的机构投资者。

试点阶段,挂牌债券发行人将通过平台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平台还将为发行人等用户提供线上路演及线上会谈等相关服务支持。

《指引》明确,企业类发行人申请跨境债券在大湾区债券平台挂牌,应当在挂牌前与深交所签订跨境债券挂牌服务协议。深交所在收到挂牌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完备性确认并出具确认书。已与深交所签订挂牌服务协议的跨境债券发行人,在大湾区债券平台展示跨境债券要素信息包括债券名称、期限、票面利率、评级等。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及时评估试点效果,立足跨境债券市场各参与方需求,逐步探索完善大湾区债券平台服务功能,为服务大湾区建设发挥更大作用。记者 时娜

关键词: 业务试点 以下简称 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