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所有孩子“10小时不哭闹”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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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小朋友坐10个小时高铁不吵闹”等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3岁孩子如此乖巧,着实羡煞一众家长,更引得网友盛赞,“建议作为宣传片在高铁上播放”。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每个孩子都不一样,不能把这当成普遍标准。

毋庸置疑,孩子安静懂事,当然招人喜欢。“孩子闹不闹腾,关键看家长怎么管教”,这话也没错。但必须看到,婴幼儿有其年龄段特性,婴儿放声啼哭,低龄幼儿吵吵闹闹、蹦蹦跳跳皆是天性使然。能做到严格约束行为和情绪,完全不打扰他人的,终归是少数。家长引导无果,急得满头大汗,恐怕也是大概率事件。可以拿个别乖宝宝做榜样,但认为所有婴幼儿都应该做到、也能做到,恐怕并不现实,至于认为达不到乖宝宝标准的就都是“熊孩子”,那就更不合情理了。

对在公共空间乱吵乱闹的大孩子,当然不能听之任之。日前,几个小朋友在高铁车厢踢足球无人管教的新闻,确实让人气不打一处来。这种情况下,家长明显是失职的。即便是婴幼儿,如果孩子长时间过于吵闹,家长当然也要向周围的人表达歉意,尽快安抚好孩子,或者尽可能带到人少的地方玩一玩、哄一哄。充分考虑他人感受,尽己所能不打扰他人,这是公共场合的规矩和礼数。而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他人的困难,能够看到他人的努力,对非主观故意的打扰抱有基本理解,这也是人际社交的常识和默契。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体谅是相互的。出门在外,公德心与同理心,其实缺一不可。

带孩子出门没有原罪,并不低人一等。但当下舆论场中似乎有这样一种倾向——在公共场所,只要婴幼儿哭闹,当家长的就应该有负罪感。一旦哄得稍微慢点,招来别人侧目,那这家长就不合格,就是“熊家长”。“小孩10小时不哭闹”才是标杆,“上飞机就给大家发糖求谅解”才是标准,如此这般,搞得一些家长压力山大。如果说不断放大“高铁孩子吵闹”是在加剧某种刻板印象,那么极力宣传“小孩10个小时不哭闹”这样的个例,则会拉高期待,进一步激化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

公共场所不是私人空间,吵闹不可取;可同理,无视一些特殊群体的现实情况,同样不合理。说到底,维护公共权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是一项复杂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管理方式可以不断优化,公共服务需要不断进阶,但人与人之间也要相互理解,不能只谈权利,不讲义务,时刻想着个人权益最大化,而不顾及他人的现实困难和合理诉求。

每个人都曾小,每个人都会老,每个人也都盼望安静整洁的公共环境。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和包容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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