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耕地数量连续两年实现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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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报告。根据2021年度、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省耕地数量连续两年实现净增长,累计增加88.03万亩。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断加大保护力度,有效扭转了近十年来全省耕地面积连续下降的被动局面。
陕西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其中,实际划定耕地保护面积4327.5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379.43万亩,均高于国家与陕西省签订的耕地43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377.6万亩的保护任务。
为强化耕地保护机制,陕西省五级田长+网格员田长制工作体系基本构建完成,全省共明确各级田长3万余人、巡田网格员7万余人。同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措施,对2市、15县(市、区)、100个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对100个乡(镇)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激励。此外,不断拓展占补平衡渠道,积极推进“关中占、关中补”,实施关中平原地区老化果园恢复耕地工作。有序推进耕地进出平衡,2022年陕西省耕地进出有余43.1万亩。
陕西省制定出台《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努力创建“省级抓总、市县落实,技术总包、闭环管理,投入多元、模式多样”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格局。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011.17万亩。
陕西省扎实推进“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湖造景等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土地卫片执法、耕地保护例行督察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向2022年违法问题突出的黄陵等14个县(市、区)下发督办函。近三年来,累计向11个市级政府、65个县级政府发出警示提醒函,对4个县区政府上门警示通报,全省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4718宗,收缴罚款7.33亿元,拆除违法建筑物197.85万平方米,落实党政纪处分484人。
下一步,陕西省将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布局“由北向南”向关中集聚。陕北地区将毛乌素沙地边缘生态脆弱区永久基本农田逐步退出保护范围。关中地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优先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关中粮仓”。同时,推动果业、林业“由山下向山上”转移,实现“果树上山,粮食下川”。记者 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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