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生物多样性实现恢复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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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主办的“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启动仪式上获悉:近年来,陕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政策体系,生物多样性实现恢复性增长。
目前,陕西省分布有野生脊椎动物932种;以大熊猫、羚牛、金丝猴和朱鹮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计156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55种。种子植物4600余种,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14种,中药材3291种,已知大型真菌资源达394种。
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不断完善。陕西省印发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修订并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规,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不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陕西省建立213个自然保护地,其中国家公园1个、自然保护区43个、自然公园169个(风景名胜区28个、森林公园82个、地质公园14个、湿地公园43个、沙漠公园2个)。组织实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就地迁地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大熊猫、朱鹮、林麝等珍稀物种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陕西省开展农田、渔业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持续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全省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陕西省建立各类野外研究监测基地,如凤县林麝养殖科学研究与示范基地、佛坪秦岭珍稀保护动物野外研究基地、宁陕大鲵野外科学研究基地、镇巴县林麝繁育研究基地等野外科研基地以及陕西首个“中草药种植鼠害生态防控技术研究工作站”,为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坚实的科学基础。
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陕西省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系列执法行动,对影响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国家下达陕西省的2770个线索中,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6%。陕西省还先后开展“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专项行动”、“绿剑行动”、“天网行动”、“利剑行动”、重点水域巡航检查、“四清四无”排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各项措施为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记者 申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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