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措施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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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
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加快发展抽水蓄能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服务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主要从合理优化前期、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着力破解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要求高、审批程序相对较多、建设周期长等推进难题。
在合理优化前期方面,实行最大程度函告审核、最快速度并联审批、最优限度容缺受理。优化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审查后再核准时间周期约24个月;优化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同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即可申请核准,核准周期力争控制在16个月,压缩核准时间约8个月,极大压缩前期工作周期,加快抽水蓄能建设进程。
加大支持力度方面,包括:给予前期工作财政资金支持,2023年度,对完成核准手续办理并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抽水蓄能项目,将奖励项目所在地、州、市前期费100万元。给予风电光伏市场化布局激励支持,项目开工当年承诺年度投资完成2亿元以上,配置抽水蓄能装机规模25%的新能源规模;第1台发电机组并网后,再配置25%的新能源规模。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对应的容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同时,加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对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抽水蓄能建设,推进抽水蓄能规模加速发展壮大,有效服务我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记者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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