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临时性延长部分危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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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宁夏部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陆续到期,但受当前新冠病毒感染影响,暂时无法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危废经营许可申请事项现场审核和行政审批工作,2022年12月3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决定临时性延长部分危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按照规定,全区所有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和2023年春节前后即将到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相关企业在此期限内按原证件许可经营范围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不视为无证经营行为。相关企业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长有效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和处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如相关企业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长有效期内未按正常程序完成新许可证换发的,从2023年3月1日起依法按照无证生产经营执法和处罚。各市、县(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长有效期内相关企业的执法监管,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利企便民举措落实到位。(记者 李锦)

关键词: 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 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