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已为1.3万余名从业者生成电子证照


【资料图】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近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通知,从12月5日起,陕西省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据了解,推广首日,已为1.3万余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生成了电子证照。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3类9证”,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办理道路运输新增、变更、补证、换证等业务时,符合条件的由“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电子证照子系统”自动生成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注明发证机关名称,加盖“陕西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后生效,在全国范围内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领电子证照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认定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信息在电子证照上将一并展现,原有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未申领电子证照的,仍需在纸质证照上签注或打印有关信息。同时,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及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可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运通”App、“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获取展示和查验。

记者了解到,全省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后,进一步提升了从业人员证件申领、诚信考核、跨省查验等办事便捷度。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业务或接受监督检查时,已申领电子证照的,出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即可。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以后,从业者不再需要打印各类纸质证照,避免了证照丢失损毁、登报补领的麻烦。

下一步,陕西省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培训,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熟知电子证照相关政策,熟练掌握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相关人员“会申领、会查看、会亮证”,进一步助力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首席记者 梁璠

关键词: 道路运输 从业人员 省交通运输厅